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?看初级经济法习题,教学内容是说2008年1月1日前是超过半年也按一个月算,08年后就变成少于半年的按半个月算,所以要分开时间段计算.可是有一道题又说08年以前的工作年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6/30 15:5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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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?看初级经济法习题,教学内容是说2008年1月1日前是超过半年也按一个月算,08年后就变成少于半年的按半个月算,所以要分开时间段计算.可是有一道题又说08年以前的工作年
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?
看初级经济法习题,教学内容是说2008年1月1日前是超过半年也按一个月算,08年后就变成少于半年的按半个月算,所以要分开时间段计算.可是有一道题又说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不属经济补偿计算范畴,工作年限从08年起,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计算.请问哪个才是对的吖?
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?看初级经济法习题,教学内容是说2008年1月1日前是超过半年也按一个月算,08年后就变成少于半年的按半个月算,所以要分开时间段计算.可是有一道题又说08年以前的工作年
楼主,下面是有关经济补偿金比较系统的整理,你的问题出现在第三条,终止劳动合同.你看一下就懂了.
\x09(三)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
\x09经济补偿金=工作年限×月工资
\x091.关于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
\x09(1)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.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按1年计算;不满6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.
\x09(2)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,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.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,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,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.
\x092.关于补偿基数的计算标准
\x09(1)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,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、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.
\x09(2)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.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,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.
\x09(3)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.计算公式为:
\x09经济补偿金=工作年限(最高不超过12年)×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
\x093.关于补偿年限和基数的特殊规定
\x09(1)2008年1月1日前的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,按当时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;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,按照新规定执行,两段合并计算.
\x09(2)解除劳动合同
\x09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,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,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.
\x09②在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,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,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,只是2008年1月1日前后,补偿基数的计算略有不同:2008年1月1日以前,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;不满1年的,不区分是否满6个月,均按1年计算,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;而2008年1月1日后,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按1年计算;不满6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.
\x09(3)终止劳动合同
\x09劳动合同期满后,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,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,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,对于2008年1月1日后,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,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;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,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.